民法总则颁布的意义
问题一:制定民法总则有何重大意义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由党的最高领导机构作出这样的决定,以前是没有过的。随着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最高立法机关编纂民法典的工作正式踏出了第一步。
长期以来,由于欠缺民法总则,整个民法欠缺统领性的基本逻辑。在科学的民法体系中,民法总则用来规定适用于民法其他各编的一般性制度,而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实际上是一个微缩的民法典,而不是民法总则。
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体系”还远不是一个科学的民法体系。涉及民事生活各领域的各个单行法,并没有形成有机联系的民法体系。这也和民法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法的地位极不适应,也和我国当前的民法学术发展水平很不适应。因此,我国亟须迅速开启民法体系化的整理工作,补充立法漏洞,消弭立法矛盾,使得现行民法制度成为思想先进、制度齐全、规则和谐的法律体系。而这些工作最好的出发点和结果就是制定中国民法典。
民法有深厚的人文主义思想。我们建设法治国家,首先需要宪法,其次就需要民法。因此,制定民法总则、编纂民法典,对于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问题二:民法总则的颁布对中国公民有何意义 民法总则的诞生不仅意味着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进入“民法典时代”,同时,也意味着公众的基本权利将得到更多的保障。
例如:“出手救人造成损害是否需要赔偿”,近些年,碰瓷一词可谓是火热,令人“闻风丧胆”,而民法总则的诞生将有效遏制此种情况的产生,改善社会风气,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发扬我国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
同时,站在经济角度而言,民法总则的诞生,能够有效改善社会发展环境,令诚信经营更为有利,带动资本市场以诚信为根本的发展氛围,有利于经济平稳发展,实现稳中求进的战略方针。
问题三:中考新民法总则的现实意义 民法总则十大突破1.规定非法人组织是独立的民事主体2.改革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特别强调意思表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核心地位3.规定个人信息权受法律保护,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所有信息保护的义务4.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可以作为民事权利客体5.满足大数据时代权利要求,规定数据作为客体6.法律规定胎儿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清算中的法人和设立中的法人,具有部分权利能力7.规定了成年监护制度,特别是规定了成年监护中的意定监护制度8.规定绿色原则9.规定习惯为民法法源10.还有把诉讼时效从两年改到三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问题四:民法通则颁布的意义 《民法通则》的意义
《民法通则》的诞生与实施,对我国社会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其要者有三:
(一)填补了我国民事基本法的空白,为市场经济运转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原则与制度。
(二)促进了立法战略重点的转移
《民法通则》诞生和实施后,国家立法的战略重点已开始转移。
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正式奠定了国家立法新的趋向的基础。在中国的特殊历史背景下,产生了一种独特的立法效应,它为即将开始的民法体系的立法拉开了序幕,使国家立法逐渐地转向私法这一重心。
(三)在根本上促进我国法制的民主化、现代化进程
在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下,国家担负了太多的社会任务,不得不用庞大的行政机关体系贯彻已由国家制定好的统一的资源配置计划和管理具体的生产交换过程,而广大的公民和经济组织则处于十分被动的被支配状态。这时的治国手段不可能不主要的是行政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把应由社会担负的任务交给了社会,由民事主体在民法法制的范围内自主地去完成,国家则主要是从事宏观调控和间接管理,《民法通则》的诞生与实施,为我国治国手段的战略转变奠定了基础。
四、走向中国民法典
《民法通则》开辟了我国民法发展的新纪元,为我国民法体系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立法时民法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都不很充分,在体系化和制度化设计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自《民法通则》颁布后,学界同仁不断提出“民法法典化”的呼声。
问题五: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 是那一年颁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它的颁布有何意义? 民法通则制定于1986年(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它***分9章156条。
(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意义:
我国的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问题六:《民法总则》颁布之后,《民法通则》还有效吗? 应该失效,《民法总则》是代替《民法通则》的。
问题七:民法典的颁布有何历史意义 首先表现在对人的自由、尊严和权利的确认和维护上。在民法典的立法结构设置上,始终围绕“人”这个中心,被誉为“人法”。即以“人”而不是以“物”为中心,先规定人,再规定人的财产,最后才规定取得财产的方法。同时,在具体的民事法律规则中,处处着力保障人的权利、自由和平等。例如,《法国民法典》1134条规定,人们可以在不违反法律与公***秩序、善良风俗的情况下,自由订立契约,创建自己期望的各种民事关系。
其次,革命性地重塑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用“平等”替代了“等级”。《法国民法典》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此处特别强调“所有法国人”,即意在废除法国大革命之前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不平等现象。如它明确规定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待遇上的平等,禁止歧视非婚生子女。可以说,正是这些明确和具体的法律规则,击破了固守千年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制度,使《人权宣言》中的平等观念变成了现实。
再次,确立所有权神圣、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原则,奠定了近代私法体系的三大基本原则。《法国民法典》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了资产阶级的革命成果,用法律制度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牢固根基。拿破仑曾在立法讨论中阐明了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的重要地位,他说:“我拥有许多的军队,但我不能侵占一块土地,因为侵犯一个人的所有权,就是侵害所有人的权利。”正是《法国民法典》对人人可平等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所有权的规定,最大程度地激发了法国民众创造财富的热情。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繁荣的市场交易,而《法国民法典》确立的契约自由原则恰以国家强制力保护了人们在自由合意基础上订立的契约,明确给予它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从而表明了国家像保护私有财产一样保护私人契约的制度选择。19世纪法国资本主义经济的突飞猛进证明,私法三原则统领下的《法国民法典》确乎起到了为初兴的资本主义保驾护航的历史作用。
《法国民法典》的第四个进步意义在于祛除壁垒,统一了法国的资本主义市场交易规则。《法国民法典》制定之前,法国南部、北部地区分受罗马法和习惯法的影响,存在因经济社会规则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而引起的各种矛盾。对此,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曾形象地讽刺道,在法国旅行需要经常更换法律,就像经常更换马匹一样。《法国民法典》的施行结束了这种规则割据、冲突的局面,实现了法国境内经济社会生活基本准则的统一。此举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便利了交易,促进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
问题八:《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有哪些重要意义 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law-lib/flsz/sz_view.asp?no=1325 这里是更详细的解释,可以看看。
问题九:民法通则的颁布实施分别具有什么历史意义 《民法通则》的诞生与实施,对我国社会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其要者有三:
(一)填补了我国民事基本法的空白,为市场经济运转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原则与制度。 (二)促进了立法战略重点的转移 《民法通则》诞生和实施后,国家立法的战略重点已开始转移。 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正式奠定了国家立法新的趋向的基础。在中国的特殊历史背景下,产生了一种独特的立法效应,它为即将开始的民法体系的立法拉开了序幕,使国家立法逐渐地转向私法这一重心。
(三)在根本上促进我国法制的民主化、现代化进程 在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下,国家担负了太多的社会任务,不得不用庞大的行政机关体系贯彻已由国家制定好的统一的资源配置计划和管理具体的生产交换过程,而广大的公民和经济组织则处于十分被动的被支配状态。这时的治国手段不可能不主要的是行政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把应由社会担负的任务交给了社会,由民事主体在民法法制的范围内自主地去完成,国家则主要是从事宏观调控和间接管理,《民法通则》的诞生与实施,为我国治国手段的战略转变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