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怎么退
一、诉讼费怎么退
1、诉讼费退费流程:
(1)退费申请,案件当事人可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根据生效文书内容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申请诉讼费退费。
(2)退费申请人,退费申请人和收款人原则上应为案件当事人;
(3)退费申请材料,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退费金额、收款方姓名(或户名)、银行账号、详细的开户行名称等信息,申请退还给自然人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退费审批,案件承办人应审查退费主体资格及退费材料的完备性,依裁判文书为依据准确计算退费金额;
(5)款项支付,退费窗口工作人员收到《支出报销单》及附件后填制相关退费表格并移交财务室;
(6)案件欠交诉讼费追收,对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应收而未收到的诉讼费用发起追收程序,移送立案部门立案后移交执行部门进入执行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二、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起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4、排期开庭;
5、开庭审理;
6、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