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在法律上分为哪两个阶段
法律主观:
合同订立 分为两个阶段: 1. 要约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就是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均具有约束力。 2.承诺。承诺又称为接受或接盘。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 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