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经结案的申请能否撤回?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事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或者是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前款除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终结执行的,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执行结案申请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执行结案申请书;
2、申请执行结案的当事人主体信息;
3、申请执行结案的事由、情形和法条依据;
4、申请执行结案的法院。
二、执行局已结案能再申请执行吗
1.如果显示是实际执结,就不能恢复执行。
2.已经仔细结案的案件不能重复申请强制执行如果需要再仔细就要再次起诉取得判决书以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三、结案证明怎么开
1.结案报告一般是申请执行人写给法院的,并不需要给对方,如果需要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情况,看是否会开具该证明。
2.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一百七十三条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一百七十四条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处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起算;如调处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所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期限届满时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