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占用公摊面积,如果破坏是否违法

邻居占用公摊面积,如果破坏不违法。占用公摊面积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对所居住的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但业主在行使权利时不能损害到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全。而建筑公摊面积是属于业主***有,不是私有,所以占用公摊面积是不允许的也是违法的。

法律分析

邻居占用公摊面积,如果破坏不会违法,摊面积是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中需要支付的用于公***使用的面积,包括个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服务公***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套(单元)与公***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是由任何一个人所有,业主具有***同使用权,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有,但属于城镇公***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有,但属于城镇公***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有。综上所述,如果邻居占用公摊面积的,应该主动进行去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物业进行解决或当地城建部门处理。业主在使用自己的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有部分享有***有和***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有部分享有的***有和***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