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虚假诉讼,被告能否报案
法律分析:法院已判决后发现原告虚假诉讼,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如果是原告弄虚作假起诉,一旦被发现,法院有权利判决原告无效,依据相关规定,公民发现有犯罪活动的,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种,(一)客体要件,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二)客观要件,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三)主体要件,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个人。(四)主观要件,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发现有人犯虚假诉讼罪,应首先去报案,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