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请假规定不能超过多少天

法律分析:原则上,公务员请假不能连续超过十五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