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不让碰违法吗

老婆不让碰,可能违反旧时代观念中的伦理,但从法律上来说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我国法律尊重女性权利,主张进步的男女关系,倡导社会主义新伦理,因此,如果实在因为关系不和谐导致婚姻情感破裂的,可以提起离婚。如果违反妇女意志强行发生关系的,可能受到婚内强奸的追究。

法律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上说,结婚制度的本质在于使双方确立夫妻法律关系,便于处理保证人地位问题、财产分配问题、继承问题、监护与抚养问题,并不考虑它在历史上具有如何的伦理意味。直接地说,在法律上,夫妻双方只具有财产上、救助上的义务,并未规定夫妻一方负有满足另一方其他方面需求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提问者夫妻关系不和,如果婚姻本身成立有瑕疵的,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而如果超过时限,因为关系不和导致情感破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题目中描述的“老婆不让碰”并不违法,另外,如果“非要碰”,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强奸罪,进行“婚内强奸”处罚,这是由现代的人权平等观念所决定的,建议提问者提高自己的平等观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