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转变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法治包括两个重要内容:一个是“法”,一个是“治”。从“法”的角度来讲,核心是“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从“治”的角度来讲,法治不光要有良法,还要有善治,关键在于“法治体系”的建立和健全。这就要在强调“立法”和“普法”的同时,落实“执法”、“司法”和“守法”,也就是形成和贯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出了全面论述,主要是五个具体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