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的遗产继承顺序

爷爷奶奶的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产继承的条件:

1、继承人主体适格。即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且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

2、分割的财产应当以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为限;

3、继承的方式、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4、遗产继承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