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规对住宅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及防火窗有哪些规定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1条规定,大中型以上商业建筑的外墙三层以上每层设置灭火救援窗(含阳台),其间隔不宜大于40米;
每扇窗的面积不得小于1平方米,且净宽不应小于0.9米,净高不应小于1米,外侧有灭火救援专用标识。防火窗耐火的极限时间一般大约在1-5小时左右,不同的防火玻璃所承受的耐火极限不同;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尽管规范不强制要求设置避难层(间),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
对于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1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2内,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但此类建筑较高。
扩展资料
防火间距要求
1、住宅建筑属于民用建筑,民用建筑与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规》3.4、3.5的相关要求。
2、民用建筑以及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应满足《建规》5.2的相关要求。
3、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规》第5.2.2条的规定。(5.2.4)
4、住宅建筑单元与单元之间的凹槽,门窗洞口的防火间距(L),一般不小于6m,如下图所示:(当不满足要求时,可以采用乙级防火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