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什么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分析: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办民办学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4、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5、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