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激素全国报销政策
生长激素全国报销政策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患者,可以在医保范围内报销生长激素药物的治疗费用。
生长激素报销条件,如下:
1、身材矮小,身高落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第三百分位数以下;
2、生长缓慢,生长速度<4cm/年;
3、骨龄落后于实际年龄2年以上;
4、GH刺激试验示:GH的峰值<10μgL。
生长激素的采集方法:
1、生长激素检查一般使用静脉血。将针头插入肘部弯曲处的手臂静脉,抽取血液样本。禁食10至12小时后,从手臂静脉抽取血样,测定生长激素基础值、IGF-1、IGFBP3;
2、生长激素药物激发试验,常用于判断儿童体内有无缺乏GH。通过静脉或口服方式,给予精氨酸、可乐定、胰岛素以及左旋多巴等药物,在给药后30分钟、60分钟、90分钟、120分钟分别抽取静脉血;
3、生长激素抑制试验,常用于判断巨人症或肢端肥大症。抽取血后,口服含100g葡萄糖的浓糖水,分别在30分钟、60分钟、90分钟和120分钟抽取静脉血。
生长激素报销流程:
1、购买的生长激素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
2、必须是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且用于治疗符合医保目录规定的疾病;
3、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发票等资料。
综上所述,生长激素是由人体脑垂体前叶分泌的一种肽类激素,由191个氨基酸组成,能促进骨骼、内脏和全身生长.促进蛋白质合成,影响脂肪和矿物质代谢,在人体生长发育中起着关键性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