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用户供电中断的会有哪些风险?
主要有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供电企业在实施强制断电过程中,做到断电行为合理合法,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企业利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也是供电企业在处理此类事件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使断电行为具有合法性。要使断电行为具备合法性,首先必须得到地方政府的委托,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即主体合法。《行政处罚法》规定符合条件的非政府组织,经过行政机关的委托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目前,各供电企业基本上都具备行政机关委托的条件,因此,笔者认为,供电企业完全符合《行政处罚法》被委托组织的条件,只要当地政府机关给予行政委托,供电企业就具备了行政处罚权,这也是目前比较可行的方式。其次,必须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即程序合法。对需要关停的企业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方可对企业实施断电。在实施断电的过程中必须按照《供用电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以下两点:在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实施停电。如果发生用户拒收停电通知书的情况可以考虑采用邮寄或现场录音等方式进行送达。
防范供电企业经营风险。防范供电企业经营风险的主要工作是保证电费安全。在这方面桐庐县供电局的主要做法是:提前介入,主动出击,在提前得知当地政府即将对企业实行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供电局提前介入,主动上门做企业主的思想工作,使企业主能够充分理解作为供电企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这一做法赢得了大多数企业主的理解和信任;出台制度,防范电费风险,桐庐县供电局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行预存电费制度,要求用户在银行预存一定数额的资金,银行、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签署一份协议,除非得到供电企业的同意,用户不得动用这笔资金,在必要的情况下这笔资金可以冲抵电费;密切关注,严把关口,在最后关停期限到来之前,供电局密切关注这些企业的用电情况,实行日抄日清的办法把欠费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由于以上三项措施实施到位,几年来桐庐县没有发生一起因强制关停引起的欠电费事件。
实施强制断电时,在保证电费安全以外,还应该充分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用电。被关停企业厂区内的居民生活用电应采取临时措施予以保证,对无法采取临时措施的应该采用现场负荷控制装置等现代化手段进行负荷控制。这样做不仅利于维护稳定,而且还有助于树立供电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供电企业在配合地方政府实施“强制断电”的过程中,必须注意自身行为的合法性,高度重视企业的经营风险,充分保障居民的生活用电,从而做到使群众满意、政府满意、供电企业自己满意。
摘自"农村电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