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法律主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独立、在一定条件下互为对应。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