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律法规文件和中央法律法文件相冲突是,地方服从中央”这是大概意思,这句是哪部法律哪一条啊
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九条第二款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但是,从位阶上来看,地方法规是和国务院各部门的部门规章处于同一位阶的。所以,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地方要服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标准说来是地方法规不得违反行政法规,但是地方不一定需要服从中央的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