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如何推进法治建设

1.加强法律权威性。“法律是摒弃了激情的理性,所以比任何个人更可取。”从亚里

士多德的法治论可以看出,西方法治从源头起就直接提出了法治和人治的尖锐对立2。其

中蕴含的核心价值是:高扬法的神圣性、至上性、权威性,强调实行法治的标志是服从法律

2。只有坚持法律的权威性,才能杜绝人治,真正实现法治。坚持法律的权威性,是实现法治的根本。法治就是把权力赋予法律,而不是某个人。再优秀的人,当大权在握,理性也会被欲望腐蚀。所以说“法律比任何个人更可取。”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法治,就是人民把当家作主的权利赋予法律,以得到保障。

2.规范立法3。严格执行立法程序,才能保证人民的立法权得到实现。我国是社会主

义国家,立法权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利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立法权的具体实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立法程序,才能保障人民立法权,使得立法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益。这样的法,才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规范立法也是立法科学性的保障。

3.保证司法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治的本质要求。法治的本质是把权力赋予法律,而非个人。这就要求,人人皆须平等地服从法律的约束,无人可以凌驾于法律

之上2。这也是对法律权威性的保证。

4.政府权力要受法律制约2。法律赋予政府执法权,而这种权力一旦摆脱法律约束,

就会成为野兽,对法律进行破坏和践踏。有效地限制政府权力,是对法律权威性和司法公平的最重要的具体实现。“人类迄今最伟大的成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美国总统 小布什)。如何完善政府制度,来监督、约束政府的权力,是建设法治的重要课题。

5.法治建设要与社会和谐发展相适应1。只有符合人民愿望和要求的法律,适应我国

国情的法律,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这也要求立法的规范性和民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