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孝找哪个部门调解
当儿女不孝时,家长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了解调解组织
在寻求调解之前,家长应首先了解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调解组织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调解组织的职能、调解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二、申请调解
家长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可以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在申请时,应详细说明儿女不孝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不履行、对家庭财产的侵占等行为。同时,家长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和期望,以便调解组织更好地了解双方的需求和矛盾点。
三、参与调解过程
在调解过程中,家长应积极配合调解员的工作,如实陈述事实,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同时,也要尊重调解员的调解意见,认真听取对方的观点和诉求,尝试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矛盾。
四、遵守调解协议
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应签订调解协议并遵守。调解协议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
当儿女不孝时,家长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家长应积极配合调解员的工作,尊重对方的观点和诉求,尝试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矛盾。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应遵守调解协议并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五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