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计划编制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于每年初向市政府报告上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坚持以下原则: 投资项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资金安排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标准进行建设; 坚持追踪问效的原则。

一、政府项目建议书审批阶段

1、项目建议书。

2、重大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需提供工程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

3、项目建设单位关于申报批复项目建议书的函/请示文件。

4、项目建设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委托书。

二、政府投资项目一般分为六个阶段

1、立项

2、设计

3、招标

4、施工

5、验收

6、竣工

三、项目决策阶段(政府流程)

1、规划、计划、因紧急情况启动项目

2、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乡村振兴衔接、粤桂)

要点:获得县人民政府的决策批复

法律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法》

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坚持以下原则:

〔一〕投资项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四〕资金安排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

〔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标准进行建设;

〔七〕坚持追踪问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计划编制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于每年初向市政府报告上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