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怎么免于刑事责任
醉驾免于刑事责任的情形具体如下:
1、醉驾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相关法律规定了醉驾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也就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体内酒精含量即使达到了规定的醉驾标准,情节显著轻微的仍然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而情节显著轻微当然包括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过分高于醉驾标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好等情形。
八种情形不适用免予处罚、不起诉、缓刑,具体如下:
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型以上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驾驶证被扣留、超出驾驶证年审期限未满一年、驾驶证记分满 12 分状态未满一年的除外);
5、明知是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牌证的;
6、在被查处时有驾车逃跑或严重抗拒检查行为的;
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