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和养母谁有抚养权
收养人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收养的孩子,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故养父母更有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