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实分为三类

法律事实分为三类,包括事实存在、事实真伪和事实相关性。

1. 事实存在:

事实存在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需要确定某一特定事件或情况是否真实地存在。这包括了案件中涉及的各种客观存在的事实,例如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法院需要确定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等。对于刑事案件,事实存在可能涉及到犯罪行为的发生、犯罪手段等。

在查明事实存在时,法院通常会依赖于证人的证言、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等),专家的鉴定意见等。对于某些特定的案件,法院还可能派出法庭技术员、勘验员等进行现场勘查,以确保对事实的了解更加全面准确。

2. 事实真伪:

事实真伪是指法院需要判断某一事实陈述是否属实。即使某一事实在案件中存在,也需要判断该事实陈述的真实性。这可能涉及到证人的证言是否可信、证据的真实性等问题。例如,当涉及到合同纠纷时,法院可能需要判断合同的签署是否真实、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

在判断事实真伪时,法院可能会进行证人质证、交叉询问,对证据的来源和真实性进行审查,以确保法院能够获得真实可信的事实信息。

3. 事实相关性:

事实相关性是指法院需要判断某一事实是否与案件争议的法律问题有关。即使某一事实真实存在,也需要判断它是否与法律问题直接相关。在事实相关性的判断中,法院需要看该事实是否对法律问题的解决有决定性的影响。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某一事实可能是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但如果该事实与合同的履行无关,法院可能认为它在法律上并不相关。因此,事实相关性的判断涉及到深入理解案件争议的法律问题,以确保法院能够基于相关的事实做出正确的法律裁决。

总体而言,法律事实的分为事实存在、事实真伪和事实相关性三类,体现了在司法实践中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准确和有关联性的审查。这有助于确保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基于真实、可信的事实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