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 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 将开创法治建设新风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告诉我们: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尤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地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就意味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必须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