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章和真公章的区别?
一、假公章和真公章的区别
1、假公章和真公章的区别:
(1)字体不同,国家对公章的字体也有标准的要求,都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刻印社制作,对于境内一般的公司企业最常见的是宋体或者仿宋体,但情况并不绝对;
(2)颜色不同,真的印章沾印泥,盖印然后再扫描,印泥的颜色经过扫描后从电脑上看一般来说呈现出深红的颜色,颜色看起来有不规则杂点。而电脑制作的假印章一般是非常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
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1、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
(1)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
2、因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规性、专业性、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实现合同的专项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风险。因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的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或必须经过公证、鉴证或批准、登记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符合特定的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