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子百家之谈法家思想的现实意义

 法家是诸子百家中对中国后世影响较深远的一家,其理论的形成和实践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战国初期诸侯变法时期,代表人物有商鞅(法)、慎到(术)、申不害(势);二是战国末期集法家之大成的韩非子;三是汉武帝推行的“外儒内法”。

  诸子百家

 在先秦时期,法家主要推崇依法治国的理念,但其实,法家就其思想而言是完整的管理学思想,韩非子应当算是古往今来的管理大师,只是在那个年代人民还没有普遍接受甚至认识依法治国,要树立其管理思想就必须依附于强大的法律体系,因此法家先贤竭力鼓吹依法治国。

法家思想的现实意义主要在于:

 第一、依法治国。法家认为,像尧舜一样的圣君和像桀纣一样的暴君可能几百年才出一个,我们不可能等到几百年一遇的圣君出现时再去治理国家,大部分的其资质比较一般,可能比布衣百姓略高一点点,对于这些占大多数的管理者,就应当用统一的法律和制度去进行管理,通过激赏让他们为国家贡献力量,通过惩罚让他们不敢枉法。在今天的企业管理里,越是大型企业越是注重制度和规范的管理,应该说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不可因私废公。在《六微》、《七术》中,韩非子明确提出个人情感和因素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任用官员应当看其才能与品德,而不能将权力交给亲近而没有能力的人。

 第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保持法律的威严;法律有了威严,就能做到令行禁止。

 第四,效率优先。《韩非子》一书中反复提到效率优先的概念。例如宓子贱治理单父:鲁国有一个叫单父的地方,有一个官员上任之后非常勤政,几乎天天都在田间市上察看民情,但是单父依然治理不好;而宓子贱上任后常常在竹林里弹琴奏乐,而单父却得以大治。因为宓子贱治理得法,因此非常有效率;而前任官员尽管非常辛苦,却不中要害,所以没有成效。

 其实,法家思想对于现代的意义就在于法家有法必依,依法治国的思想,切实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法家思想里结合时代的不同而需要对法律进行修正的思想都是非常值得提倡的。现在的法律应充分结合我国的传统文化而做到真正是为了社会健康发展去制定法律。当然,首先还是一定要做到依法治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并有效去执行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