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法律
不保护。
担保法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所以你和他约定一年不付息房子归你这样的条款依法是无效的。
他只欠你5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而且利息如果过高,法院还会酌情调减。
法律对你相应的保护有:要求他还你本金和利息,如果他不还,你有权请求法院拍卖他抵押给你的房产,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偿还你的本息,超出部分归小李所有,如果拍卖款还不够还你的本息,剩余的本息小李要继续承担偿还责任。在公开拍卖的时候你可以参加,以合理价格购买。
此外,你还可以与小李商量把房子作算个价格抵债,如果作价高于本息,你把差额的全付给他,如果不够本息,他补足差额。
回答补充:
你对小李的权利只有要求本息,至于房子的权利是用于保障你能得到本息,而不是说房子就是你的——抵押权是债权的附属权益而不是主权益。目前房子大大升值,你不该看到这个就增加贪心,该是你的本息你去争取,不该是你的增值就不要想了。
首先,多年不还钱只能证明还不起钱,不能证明不要房子了。而且这里还有个问题,如果人家不还钱是因为你从来没要求人家还钱,那到时候人家可以你的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不用还你钱了。如果你想当然地以为房子已经是你的了,可能你要吃大亏。
其次,你长时间用这个房子有没有给人家租金?如果没有,如果对方主张,你需要付给对方租金。
第三,如果你真想告对方的话,只能告对方要求法院判决:一、对方还你的本息。二、如果对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还,法院拍卖他的房子,拍卖得款优先还你的本息(你可以参加拍卖来买房子)。如果拍得的钱多于你的本息,多出来的是房主的而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