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相关理由如下:1、服刑期满后发现漏罪将漏罪与前罪数罪并罚不符合法律规定,又发现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而应当追诉的,应当依法另行定罪量刑;2、对漏罪单独处罚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的刑罚原则,所有犯罪事实,可以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即可享有合并处罚带来的权益;3、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的漏罪与前罪实行并罚未必就对被告人有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对被告人更为不利。经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不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判决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的,如果漏罪在追诉时效内的,是需要对漏罪单独进行追诉的,如果不在追诉时效的,就不能再追诉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