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搬迁还能在老家建房吗
异地搬迁旧宅基地一般都是不可以建房的,因为搬迁之后,户口就已经迁出去了,那么老家的旧宅基地就会执行腾退拆除,收回房子所在宅基地,自然就不能建房了。
而且异地搬迁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签订搬迁腾退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规定,腾退的宅基地为搬迁者唯一的宅基地,更不能随便指认房屋拆除。房子拆除之后旧宅基地就会被存集体收回,并为搬迁者补偿住房发放产权证,根据一户一宅原则,被搬迁者将无法申请宅基地,没有宅基地,那肯定就无法修建房子了。
异地搬迁有哪些规定?
1、属于五保特困户异地搬迁房,屋主的年龄必须要达到六十岁以上,然后由当地的民政部门安排到敬老院居住,每人每平方可以划分二十到二十五平方米,被搬迁人不用出钱,只有房屋的使用权。
2、属于交钥匙工程的异地搬迁房:这种异地搬迁主要都是针对低保户以及一些经济尤其困难的家庭,在分配房屋的时候人均不得超过二十五平方米,个人也不需要出钱,只有居住使用权。
3、属于一般贫困户的集中异地搬迁安置房:这种房屋一般都有产权,同时也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是在出售的时候会受时间的限制。由于地方不同,也会有不同的时间限制规定,有的地方规定五到十年,还有的规定在二十年,所以需要根据当地的政府规定来确定。而且这种异地搬迁的安置房在领钥匙的时候,每人需要缴纳两千五百元的费用,全家不会超过一万元。还有就是领了新房钥匙之后,之前的旧房就会被拆除,由村委会收回宅基地,退还为耕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