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少女弑亲案回顾:夫妻二人惨遭其女杀害,现场惨不忍睹,结果怎样?

2010年5月31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恶性杀人案件。2010年12月27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嫌犯齐萍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案件中,嫌疑人齐萍萍在案发当时只有十八岁,那么她又是做了什么,而被判死缓呢?

事情要从2007年说起。2007年,一对河南籍夫妇齐运喜和李会香带着自己的独生女儿来到了中山市的索科大楼803号房居住。据了解齐运喜跑运输,车在附近拉布料为生,后来因为出了车祸,造成身体不便,就一直呆在家里。女主人李会香是做保险的,具体情况大家并不清楚。齐萍萍是他们的女儿,1991年出生。她在邻居眼里是一个漂亮、乖巧的女孩,身高超过1.6米,穿着比较前卫,爱打扮,常常戴着项链、戒指等。

时间到了2009年9月13日,索科大楼八楼时不时传出一些异味,随着异味越来越大,该楼层的房客便告知了该楼的承租者庄某,让其检查一下怎么回事。这一查可把他给吓坏了,在其检查该楼层803房间的时候,发现室内有大量血迹,屋内更是恶臭难闻。

庄某随即报警,警察来了之后发现房间内有一个女孩,头发蓬乱,只穿了一条三角裤,上身没穿衣服,披了一条带血迹的被子。室内放着几个塑料袋,塑料袋内装着大量尸块。这少女正是齐萍萍,而尸块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齐萍萍的父母齐运喜和李会香。

齐萍萍也是很快的就承认了自己杀害父母且碎尸的行为。2009年9月11日晚,齐萍萍将其父母先后杀害,然后到超市购买了水果刀和锤子,将父母的尸体肢解并用塑料袋分袋装好。

2010年5月31日下午,齐萍萍杀死父母并碎尸的案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齐萍萍却是变更自己的杀人动机。之前称父母发生争吵,她劝阻未果,所以决定杀死他们。到了庭审的时候,又说“那晚父母并没有争吵,他们自杀在先”。她还说,父亲想求死,母亲也不想活。所以,父母叫她买回安眠药,在2009年9月11日晚服用。正是有了诸多疑问,导致这起案件不能如期宣判结果。

而这起案件也是留下了几个疑问,那就是:齐萍萍父母是否吞安眠药自杀?如何杀害两个大人?如何肢解两具尸体?年龄是否满18周岁?

带着这些疑问到了2010年12月27日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萍萍杀害父母并碎尸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齐萍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时,这个案件也是暂时告一段落了。但是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平时受人称赞的女大学生,竟亲手杀死含辛茹苦养了她十几年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