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侵权法律问题

初步判断涉嫌侵权,根据侵权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补充:对方律师函的意思是要告你们侵权,并且是侵犯了知识产权,请问对方是图书类作品还是专利类的产品,请补充相关信息

那就是关于商标的侵权了,信息还是不完整,有且只有对方是注册商标或者是驰名商标的前提下,才有权禁止你们销售或者许诺销售相类似产品

针对商标类的侵权,赔偿数额是规定在商标法56条:能确定你侵权的话按你侵权获利数额计算,或者对方因为你侵权行为而造成损失额,或者对方制止你侵权而实际支出的费用

按你的说法你并未销售,在这个请求下除非对方能举证证明你侵权并且给他们造成损失,否则你是无需赔偿的

但是,建议你把网上上涉嫌侵权的信息删除,消除影响,以免发生侵权行为

是否撤销是对方的事情,你很难预测,你只需要把自己的分内事做好,尽量减少诉讼发生时需要承担的责任即可

事实上如果你对他们损害不大或者没有损害的话,对方是不会起诉你的,因为起诉需要时间和金钱支撑,对方会评估利弊才行动的。条件许可的话,多和对方沟通对和平解决纠纷有帮助

不管是制作者还是经营者,如果对对方造成损失都得承担赔偿责任,承认不承认都无所谓。至于承担责任的问题你可以参照上面列出的法条估算你需要赔偿是数额:有收益赔收益,有损失赔损失...

如果再打电话,你可以直接询问对方需要赔偿损失与否,对方有没证据证明,对方是否注册商标或者驰名商标等问题

————————————————————————————————————————————————————————

看见你发了不少帖子在问,让我感觉是不是我没交待清楚事情。睡觉前给你再补充一下,律师函是对方律师在代理,以代理人的身份跟你交涉,并不是一定会起诉你,只是说如果你继续侵权的话可能起诉你。你现在需要做的事情不是急着道歉,而是沟通,包括在背后查找对方资料,处理网站的信息等。如果你要听一句安心话,我可以这么跟你说,如果他们有证据证明,那么寄给你的就不是律师函而是法院的应诉传单了,既然他们没起诉,你也不用太慌张

夜深了,早点休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