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后辞职,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发

法律主观:

1、你的请假需要区分不同阶段分开分析。 2、关于你产假期间的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所以,产假期间,你可以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要求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而且由于产假是法定的假期,单位有义务继续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不缴纳的,是违法行为。 4、关于事假期间的待遇。由于产假已经休满,所以,按说你应当是需要来上班的,你继续休假,单位也不予反对,那么这段期间,你休的是事假。但是,请事假期间单位也是要为该员工参保的,但由于事假不发工资,那么请事假的员工个人支付的那部分社保费用单位可从下月的工资中扣除。所以,对于事假期间的社保,其中的个人部分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但是,本案中,你事假期间的社保是盐城为你续交的,常熟公司根本就没有为你缴纳社保,所以,常熟公司要求你支付事假期间的保险费用,完全没有依据。 5、综上,不论是产假还是事假期间的社保,常熟公司都没有权利要求你支付费用,而且你现在已经离职,你完全不需要理公司的茬,如果公司起诉你,你也不会败。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