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境外证据公证认证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境外形成的民事案件证据,要经过境外公证机关的公证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也就是说境外形成的证据要先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然后到我国使领馆对公证书进行认证。

但由于证据形式的多样性,并非所有的证据都适合公证认证,或有些证据在国外是不予以公证的,根据法院对某些证据的把握有一定的灵活性,通常:对在我国境外形成的证据,不论是否已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法院均应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并结合当事人的质证意见进行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