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第一奇案!要不要处死13岁花季少女,皇帝和大臣争论了17年

宋神宗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已经年届67岁的司马光终于当上了北宋宰相,而这位四朝元老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案发时仅13岁、现今已为人妇人母的登州阿云,判处斩首之刑。

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让司马光如此迫不及待,非要在近20年后还要问其死罪?

事情大概经过是这样的。案子发生在北宋年间的登州某个县城,13岁已经失去双亲的阿云小姑娘,被贪财的叔叔许配给了一名又老又丑的老光棍。阿云当然不乐意,年幼的她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又幼稚的想法——弄死他就不用成亲了吧?

于是阿云在成亲前夕的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潜入老光棍房间准备刺杀,但是毕竟人小力气也不大,老光棍发现后拼命抵挡只伤了手指。

案子报到县里,知县按照当时律法,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宣判阿云死刑。但是宋朝的死刑制度跟现在差不多,地方官判处死刑的话案件必须逐级上报。

最后由朝廷的最高司法机构——大理寺和审刑院进行复核,他们批准了地方官才能对人犯执行死刑,于是就在这一级级向上汇报的过程中出现了幺蛾子。

登州知府名字叫许遵,是一个颇有人情味的官员。他觉得:阿云的婚约尚在为母守孝期间,按照宋朝法律应该属于无效婚约,既然是无效婚约,何来谋杀亲夫之罪?

再说了,阿云刺杀未成,老光棍只是伤了手指头啊,他认为阿云罪不至死。许遵将自己的审议意见完成之后,就报送给了大理寺和审刑院。

谁知大理寺和审刑院却是一群老古董,主张严格按照律法,认为阿云是蓄意谋杀、非法剥夺他人性命,影响太不好了,必须判处死刑!一番争吵之后也引起了当时的皇帝老儿——宋神宗的注意,皇帝当时下诏:阿云虽然是谋杀,但她自首了啊,所以,减刑!

按照我们平时看的电视剧来说,皇帝老儿都发话了,案子应该就到此为止了。可是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皇帝的诏书引起了更大的争议——到了刑部那儿他们却根本不买皇帝的账,认为他们自己是有法可依、依法办案的,根本不接受任何反驳,包括皇帝!

刑部坚持维持死刑原判。又一阵吵闹之后,宋神宗也烦了,就把案子打发给了当时的两位流量网红——司马光和王安石来裁决。

大家都知道(就皇帝不知道),这两个人其实是非常不和的政敌,一个支持变法,一个反对变法。这个案子自然就成为他们俩争谁面子大的砝码了,王安石觉得法律不外乎人情,司马光则主张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皇帝也不例外。

后来,审刑院、枢密院(国防部)、中书省(国务院办公厅)全部加入讨论,整天就为了这事吵吵,一起普通的杀人案把大宋的朝堂搅了个天翻地覆。

最后皇帝怒了,干脆直接下诏,免除了阿云的死刑,改判流放。没过多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本来以为轰轰烈烈的登州阿云案应该告一段落,阿云应该安全了。

谁知宋神宗去世、司马光任宰相后又来了这么一手,重新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将阿云逮捕并斩首示众,而当时阿云已经是有家有孩子的女人哪。可怜阿云一个弱女子,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17载风云,从地方官员到朝廷重臣,上至皇帝下到百姓被一个普通女子牵动人心,案子判决反复更改多方博弈,最终以司马光打脸皇帝也要这个女子的性命悲剧收场,堪称宋朝第一奇案。

历史浮沉之后,此案已经渐渐被淡忘,直到最近百家讲坛对其进行了解读,这个奇案又重新进入了公众的视野,然而现在的主流观点依然偏向于司马光的 法制精神 。

这些观点都过于理性,从感性上来看,让我们从整天钻研宋朝剧情的网游《逆水寒》,对于案件后续做了深度感性的刻画之后,司马光的顽固给这家人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在《逆水寒》中,玩家主视角放在了阿云的儿子上,刚刚娶了媳妇,媳妇正三朝回礼呢,一群官兵来了就把阿云带走,不久就把她斩首示众。

事后,儿子为报仇离家出走苦练武功,却不知道司马光就在同年已经离世;媳妇怀着身孕还被父母强行拉回家,而儿子还一直以为是媳妇抛弃了他,间接造成了孙女被遗弃……

阿云的孙女叶雪青之后来寻找亲生父母,了解到了父母给自己取名叫作“雪冤昭青”,寄托了一家人想要昭雪冤屈的愿望;但此时,阿云媳妇当年早已难产而死,儿子从女儿口中得知真相后也悲伤而去。

阿云儿子临死前还对苍天怒吼:“就算她当年做错了,她已经为其买单,终其一生颠破流离,何必17年之后还不放过她?!”

故事的最后,孙女雪青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逝者不可追,但仍愿这世间遗恨皆雪、天道长青”。

司马光这个杠精,王安石都过世了还想在他那里赢回面子,一纸判书造成了一个家庭三代人的苦痛,真是令人不耻!

希望阿云的惨剧在现代不要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