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股东要求撤股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问题:我和同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经营期七年,***出资100万。我出资60%,他出资40%,经营两年后,他要求撤股应该怎么处理? 王律师:按照合伙协议为准,如果对方违反合伙协议,要对你进行赔偿,尽量协商解决。 赵律师: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你可以购买,也可以由其他人购买他的股权。公司可以进行股份回购。至于股权转让的价格,可以评估价作为依据,协商确定。 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在线律师免费咨询,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相关知识——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