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费的使用规定

预备费的使用规定如下:

(1)拟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成效,必须在有关的规划许可、审批批准文件中有明确的规定。

(2)预备费的购置和使用必须符合技术质量要求,并落实资金审控。

(3)建设项目预备费的使用,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执行。

(4)预备费支出项目必须有明确的记录,需由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财务人员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严禁超支、挪用、滥用资产。

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其中包括实行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的预算包干费用。此项费用指标,按占总概算第一、二部分工程和费用合计的百分比规定。

涨价预备费-价差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费用内容包括: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价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

价差预备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综合价格指数,按估算年份价格水平的投资额为基数,采用复利方法计算。

基本预备费是指由于如下原因导致费用增加而预留的费用:

(1)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

(2)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增加。

(3)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生的挖掘及验收结束时进行恢复所导致的费用增加。基本预备费一般按照前五项费用(即建筑工程费、设备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器具购置费及其他工程费)之和乘一个固定的费率计算。费率往往由各行业或地区根据其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