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恶意讨薪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1、出现民工恶意讨薪成功的,多为现场劳务管理的不好,无签到表,无打卡,无合同,无身份证明,工资表或上述表不规范,出现隐患,,政府通常会站在弱势劳工一方,有证据或付款凭证依据的按合同付款,法律支持规范化劳务管理,政府亦是如此。
2、民工头,带头闹事,施工方可以直接发工资给民工,做好合同、签到表,工资表,收款凭证,施工方不欠民工钱,民工头即使想闹事也闹不起来工头只能从其他地方找民工来闹事,这个只要查他们的身份证和合同是否是你所在项目的,一查便知。有合同的按合同,无合同的恶意讨薪,法律上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