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旁听者可以发言吗
开庭时旁听者不能发言。
开庭过程中,旁听人员必须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发言或干扰审判活动。所有出席法庭的人员,包括当事人、代理人、证人和旁听者,都应听从审判长的指挥。旁听人员若想进入法庭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需携带身份证并可能需要持有法院发放的旁听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的案件不对公众开放旁听。旁听人员在法庭内应保持沉默,尊重法庭的权威和程序。
旁听者的行为规范:
1、旁听者入场要求:旁听者在进入法庭前需经过安检,保持着装整洁,不得穿着不得体的衣物;
2、旁听者的座位安排:旁听者应按照法庭工作人员的指引,坐在专门为旁听者准备的区域;
3、旁听者的行为举止:旁听者在庭审过程中应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交谈或者吃喝;
4、旁听者的禁止事项:旁听者不得拍照、录音或录像,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干扰庭审秩序;
5、旁听者的离场规定:旁听者在庭审结束后,应当遵守法庭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场。
综上所述,旁听者在法庭开庭期间必须保持沉默,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干扰审判活动,且需遵循审判长的指挥,携带身份证件及旁听证(如有要求),同时需注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隐私及国家机密的案件通常不对外开放旁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