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社区盖章失败

先给结论~估计您胜诉的概率极低。

您的提问中间应该加个、号?

因为这是俩主体:物业是公司性质,而居委会属于社会组织。

开证明,不是两个主体的义务,最起码不是物业的责任和服务范围。

开证明潜台词意味着带给自己公司麻烦,因为“证明”是要盖章的!

而居委会开证明,只有规定的那些项目,如果您的证明不属于规定的项目,那您告到哪里都没有用,不信您就去试错。

但会浪费您的时间等成本,如果找律师代理,还会付出一定金钱损失。如果败诉,还会影响心情。

建议您找个居委会或者物业管理的朋友,告诉他您开取证明的内容和用途。业内人士有时比律师还好使。

您看我的建议直白、中肯吗?作者是个直男老炮儿,所以说话也“直”,如果得罪,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