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和司法的区别

执法和司法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执法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机器公职人员,司法主体为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及其公职人员;

2、内容不同,执法为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管理,内容比司法广泛,司法对象是案件,主要内容是裁决涉及法律问题的纠纷和争议及对有关案件进行处理;

3、程序要求不同,执法有相应的程序性规定,执法活动相对不如司法活动的程序性要求严格,司法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如果违反程序将导致司法行为的无效和不合法;

4、优先原则不同,执法强调迅速,简便,快捷,即效率至上,司法追求公开,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