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保密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加强内部反洗钱工作秘密的管理,维护我行利益和公众信誉,强化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管理,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 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银行反洗钱工作秘密,是指在反洗钱工作中形成或拥有可为银行和客户带来经济利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并应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护、泄露会使银行以及广大客户的经济利益和公众信誉遭受损害的信息。我行员工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形成银行反洗钱 工作秘密的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在未批准公开前均依本规定加以保护和管理。我行反洗钱工作秘密应遵循 “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保密工作原则。我行反洗钱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时 ,应执行《中华人民***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反洗钱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遏制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依照本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预防和遏制恐怖主义融资活动适用本法;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反洗钱义务。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为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配合反洗钱调查;依法履行巨额现金收付申报、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义务;不得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