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逃兵回来一般国家怎么处理

对于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如果做逃兵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如果是现役军人的,由中央军委会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逃兵处罚如下:

1、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2、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本来当兵是自愿的,入了伍后就应该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可是却当了逃兵,这就说明信用度很低,就是会被记录在个人信用中的,这样以后去银行办业务都不会被成功办理的。除了这个更严重的是,逃兵会上一些国家部门的黑名单,子孙三代都不能进入一些国家部门工作,也不能去当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