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要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要进一步树立依靠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观念,在社会综合治理、社会建设、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发挥群众力量,要将深圳借鉴“枫桥经验”形成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要进一步提升社会建设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在工作中学会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积极推动法律进社区工作和社会建设立法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社会综合治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织网工程”建设,实现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