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公祖师的文物追讨

2015年3月23日,福建省文物局发布消息,称福建文物部门初步确认“肉身坐佛”是二十年前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被盗的章公祖师像。

大田县文博部门消息,国家文物局接受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村民联合委托国家文物局追讨章公六全祖师像的申请意愿,根据相关的国际公约,启动追讨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贸易流落到海外的文物,会采用赎回的方式,但对于非法盗掘走私出境的中国文物,政府不会出钱购买,并按照国际公约,依靠国际合作依法追索。中国政府先后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995年《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缔约国之间会根据公约依法追索 。

2015年6月6日,凤凰卫视专访中国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

励小捷表示:我们对流失文物的追索和返还的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我们也加入了这个国际上的1970年公约,就是一个文物反盗窃、盗掘和走私公约,文物追索工作大体上是通过三种途径,第一是外交的,第二是司法的,第三是民间的。对于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这样的文物流失案,我们主张第一采取的渠道是外交渠道和司法渠道,而且这几年,这两个渠道也都有成功追索的案例,那么对于民间渠道,我们也表示支持,像章公祖师肉身像,这就是民间先发起的,而且被盗的时间、照片上那个字,都说明是当时那个村的东西。事情的性质也很重要,也就是说,我们是被盗的,是流失文物,那么对于这种文物呢,我们就应该是无偿的让它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