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类型主要包括
债的种类具体包括: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劳务之债与财务之债;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一、债的简介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通说认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民法意义上的债与生活中的债的概念不同,即不仅指借贷关系,而是通过合同、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债的关系
债的关系是特定人之间的关系,亦即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是特定的。债权人只享有要求债务人而不是其他人,履行一定义务的权利;同样,债务人也只负有向债权人而不是其他人,履行特定行为的义务。
债根据各种法律事实而发生。西方许多国家将债的发生根据分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4种。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债的产生根据可分为4类:行政行为;民事法律行为;违法行为;事实行为,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债的分类和转移:
1、债的分类
债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可以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根据债的履行是否可以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分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根据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内容,债可分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2、债的转移
债的转移即不变更债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而变更债的主体——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就是债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包括:债权转移;债务转移;债权、债务全面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