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上法庭注意什么

第一次上法庭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在开庭传票确定的时间之前到达法庭,等待庭审,不要迟到,不要迟到,不要迟到;

2、带上你的身份证原件和所有证据的原件以及起诉状等资料;

3、开庭过程中根据法官的程序一步一步往下推进,记住被告方答辩的主要内容及要点,法庭辩论时按照双方的证据情况进行辩论,提出相关辩论意见;

4、法庭上,法官向你调查相关问题的时候,实事求是,据实回答。

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开庭前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告和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