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属于哪一主体的责任

法律援助属于哪一主体的责任:法律援助作为一种国家责任,其责任主体不应仅限于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政府,也包括国家司法机关以及所有的行政机关。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设立该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但是,当事人不服该司法行政部门的决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