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代管资金包括哪些
财政代管资金包括:
1、按资金性质分为收入类财政代管咨金和往来类财政代管咨金。收入类财政代管资金按照收入性质又可细分;为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明细类别;往来类财政代管资金又可细分为暂存往来和暂付往来收回等明细类别;
2、按支出管理需要分为可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部门支出的财政代管资金和不可由财政部闻统筹安排部闻支出的财政代管资金。前者指财政部门认定应与财政预算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统筹安排用于预算单位支出的收入类资金,此类资金预算单位不得直接支配使用。后者包括往来资金和财政部门认定不需要统筹安排部门支出而由预算单位直接支配使用的收入类资金;
3、按来源渠道分为上级主管部门转来的财政代管资金、其他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转来的财政代管资金和预算单位自身转来的财政代管资金。
财政代管资金的主要特点为:
1、专有性。财政代管资金按照“谁取得、谁拥有、谁使用”白的原则,由取得的预算单位支配使用 财政部门门不得计入财政收入,不得调入财政总预算,不得调剂其他车单位使用;
2、约束性。财政代管资金存放在财政部门单一账户,预算单位立不能随意支配使用,只能按照财政部门部门预算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要求和方式支出使用;
3、先收后支。财政代管资金将预算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算,严格执行先收后支原则,严禁预算单位透支或挤占其他单位财政代管资金;
4、复杂性。财政代管资金更多的反映预算单位非常规性的业务号活动,这些业务活动的多种多样、千变万化必然导致财政代管资金来源多样、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
综上所述,实行财政代管资金管理是全面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必然要求。实现财政部门对本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资金的全面管理,而且可以充分发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优势,切实加强预算单位预算技行管理,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管理的通知》第四条
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预算管理原则,要求各预算单位除按规定和经财政部门审核、市政府批准保留账户并实行专户核算管理的资金外,其他资金一律划入财政账户,这就是各单位所称的代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