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权和控告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控告权就是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检举人一般是与违纪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人;控告人则是直接或间接的受害人,或是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亲属等;检举主要是出于义愤或为了维护公***利益;控告一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