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复印件在法律生效吗

欠条的复印件如果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有法律效力。

但是复印件的证明力会比原件的证明力更弱,因此当事人可以依法再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例如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欠条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证件号码;

2、借款或欠款的金额、币种和具体用途;

3、借款或欠款的日期和地点;

4、还款的期限和方式;

5、双方签字确认和日期。

法律生效的证据包括以下:

1、书证:指具有书面形式的证据,包括合同、发票、收据、信函、证明、凭证等;

2、证人证言:指在法庭上作证人的口头陈述,证人应当提供自己所知道的事实真相,而非推测或者猜测;

3、物证:指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者痕迹,如被盗物品、凶器、血迹、指纹等;

4、鉴定结论:指由专业鉴定机构或者专家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法医鉴定、文物鉴定、房屋评估等;

5、声像资料:指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下来的证据,如电话录音、视频监控等。

综上所述,欠条是一种证据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在签订欠条之前,双方应当详细地了解欠条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在签字前认真核对欠条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建议在签订欠条前,确定好还款方式和期限,以免因还款问题引发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