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不在了粮补卡还能用吗
在户主去世后,粮补卡需要变更以确保合法继承人或受益人能够正常使用。
户主去世后,粮补卡需要变更以确保合法继承人或受益人能够正常使用并享受相应的补贴待遇。变更手续需要提供户主的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继承权证明等,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与继承权相关的证明文件。完成变更手续后,继承人或受益人即可正常使用粮补卡并享受相应的补贴待遇。因此,如果未进行变更,粮补卡将无法正常使用;如果已进行合法变更,粮补卡则可以继续使用。
粮补卡更换户主材料:
(1)需要提供双方签字协议一份;
(2)村委会证明一份;
(3)双方粮补卡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属于已故户主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或相关证件(新户主没有粮补卡的,可以到农商银行办理一卡通存折)。
综上所述:户主不在了,粮补卡是否还能继续使用,取决于是否进行了合法的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